前段时间受台风影响,广东部分地区的高温略有缓解。然而短暂的清凉就要“下线”了,中央气象台连续多日发布高温红色预警。预计未来几天,广东气温总体趋于回升,中北部的部分市县有35℃及以上高温。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有一份补贴可以领那就是高温津贴。
1.高温津贴是什么?
2012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2.高温津贴能领几个月?
广东省高温津贴发放时间为每年6-10月,共发放5个月。
3.广东省的劳动者在情况下能享受高温津贴?
每年6月至10月,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
✓从事露天岗位工作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
应当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在工资清单中列明具体项目及数额。
4.广东省高温津贴是多少?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
5.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可以充抵高温津贴吗?
不能。
每年6月至10月的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从事露天工作和室内高温工作的劳动者免费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清凉饮料。但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6.高温津贴属于工资还是福利?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但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应在工资清单中列明高温津贴具体项目及数额。高温津贴应纳入工资总额,所需费用在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