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二、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高温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指成都市气象台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包含35℃)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问:高温津贴能否用绿豆汤、冷饮等充抵?
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但是,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绿豆汤、酸梅汤等)充抵高温津贴。
问:“坐办公室”的上班族能领高温津贴吗?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办公室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也是可以享受高温津贴的。
问:上夜班可否领取高温津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温津贴的支付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和夜班没有关系。
问:因高温停止作业,能扣发工资吗?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问:高温津贴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里吗?
高温津贴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工资总额管理。